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为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保障您的权益,我院根据《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及上级部门要求,现全面开展门诊预交金清退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不属于门诊预交金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门急诊预约挂号预交的诊查费;
2.按照疗程或阶段进行多次检查或治疗一次性预交的资金;
3.单位或团体为个人体检预交的资金;
4.实施日间手术、门急诊手术前,患者在门诊检查时预交的资金;
5.门诊特殊疾病等在门诊治疗按照住院政策报销的情形,患者预交的资金。
二、可以保留门诊预交金情形。对于急诊、急诊留观、门诊手术、急诊手术以及老年人等确有门急诊预交资金需求的群体,在患者自愿且确有必要的前提下,可保留门诊预交金。
三、门诊预交金清退方式。
1、持有我院就诊卡的患者请携带就诊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我院收费处窗口办理退款手续。(办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的资料:如持卡人无法到场,代办人退款时除需提供就诊卡和持卡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外,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咨询电话 0552-3315929(新院区)、0552-4070531(张公山院区)、0552-3970567(高新分院)
感谢您对我院工作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努力为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