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医疗管理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70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我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蚌社险〔2023〕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工伤医疗管理服务,切实保障工伤职工医疗救治权益,维护工伤保险基金安全,全面加强我市工伤医疗服务协议管理,蚌埠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于3月10日对蚌埠市康复医院(市四院)进行线下工伤定点医院评估,就蚌埠市康复医院(市四院)医疗救治能力、医疗设备、人才储备、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建设等进行现场专项检查,给予了高度认可。

坐落于涂山风景区的蚌埠市康复医院(市四院)新院区医疗设备更新,引进了骨外科高级职称专家团队及开辟了ICU重症病区,大大提高了综合救治能力,进一步满足患者诊疗需求。经线下评估、挂网公示后,2023年3月29日蚌埠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主任宋启龙与蚌埠市康复医院(市四院)院长施彪在市人社局进行工伤医疗机构签约仪式,蚌埠市康复医院(市四院)正式成为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切实维护工伤保险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院长施彪表示医院将以此为契机,认真执行工伤保险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建立起与工伤保险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服务协议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服务好、保障好工伤人员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和工伤康复等基本权益。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加强与相关单位间的沟通联系,不断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 量,努力为工伤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共同做好工伤人员的医疗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