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措施——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制度

一、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原则

1.工作人员上岗着装符合要求,根据其岗位特点及工作性质选择适当的防护用品。科室应配备供数量充足、符合规范要求的用于防范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风险的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

2.医务人员执行各项操作时做好标准预防,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落实好各项职业防护措施。

3.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4.在操作过程中,无论何时何种原因手套发生撕裂、破损,都应当立即脱去手套后洗手,更换手套再进行操作。

5.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面罩;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6.工作人员的发生医院感染事件以及锐器伤等其它职业暴露时及时报告所在科室负责人及医院感染管理科。

7.各类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做好个人防护和公共环境的保护,完成操作后或离开工作区域时应去除防护用品,严禁工作人员穿工作服进入食堂等清洁域。

8.预防锐利器械伤。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纠正不规范操作,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9.使用后的锐器应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二、职业暴露后处理措施

(一) 锐器刺伤

1. 被血液、体液污染的针头或其他锐器刺伤后,立即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伤口,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水和流动水冲洗,禁止伤口的局部挤压。

2. 用75%酒精或0.5%碘伏消毒伤口,并用防水敷料覆盖。

3. 被HB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做乙肝系列检测作为基础背景,并6个月后再次检测乙肝系列同时应24小时内注射乙肝高效价免疫球蛋白和乙肝疫苗。

4. 被HC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做HCV抗体检测,并做预防性治疗。

5. 被 HⅣ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参照HV职业暴露管理办法),应尽快检测HⅣ抗体。及时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预防性治疗。

6. 发生事件后的24小时内立即报告院感科,领取并填写登记表备案。

(二) 黏膜、角膜被污染

1. 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2. 及时请专科医师诊治。

3. 发生事件后的24小时内立即报告院感科,领取并填写登记表备案。

三、隔离与防护措施

(一) 隔离原则:应遵循“标准预防”和“基于疾病传播途径的预防”的原则。

(二) 标准预防:认定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黏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如:手卫生、手套、口罩、护目镜、隔离衣、防护服、安全注射等技术的应用。

(三) 标准预防的基本特点:

1. 即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2. 强调双向防护,既要防止疾病从病人传给医护人员,又要防止疾病从医护人员传给病人;

3. 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隔离;

四、隔离的管理要求

(一) 有相对固定的房间作为隔离房间,标识清楚,限制人员探视。床头卡上有隔离标识:空气传播的隔离(黄色) ,飞沫传播的隔离(粉色) ,接触传播的隔离标识(蓝色) 。

(二) 传染病患者或可疑传染病患者应安置在单人隔离房间。同种感染性疾病、同种病原体感染的患者可安置于一室,床间距宜大于1.1米。

(三) 采取有效措施,管理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加强传染病患者的管理,包括隔离患者、严格限制探视制度;加强病室的消毒和管理,诊疗用品尽可能专用或用后消毒;医务人员做好标准预防和手卫生等工作,各项操作和护理放在最后进行。

(四) 按传染病室管理,严格终末消毒。

附 :医院常见传播类型及防护措施

一、空气传播

带有病原微生物的微粒子 (≤5um) 通过空气流动导致的疾病传播。如:开 放性肺结核、麻疹、水痘等空气传播的疾病。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隔离措施:

(一) 患者的隔离

1. 无条件收治时,应尽快转送至有条件收治的医院,并注意转运过程中医务人员、驾驶员的防护。

2. 限制探视,减少或限制患者的活动范围,如需要转运或外出时,患者病情允许应戴外科口罩。并通知相应科室,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其他患者、医务人员和环境表面的污染。

3. 严格病室的空气、物体表面消毒,按传染病室管理。

4. 产生的医疗废物按感染性废物处置。

(二) 医务人员的防护

1. 进入病室戴帽子、口罩,有可能产生喷溅时,戴护目镜或面罩、穿隔离衣。当接触患者及其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时戴手套。

2. 离开病室前按要求摘脱,进行手卫生,防止病原体扩散。

二、飞沫传播

带有病原微生物的飞沫核 (>5um) ,在空气中近距离 (1M内)移动到易感人群的口、鼻黏膜或眼结膜等导致的疾病。如:腮腺炎、百日咳、流行性感冒、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等经飞沫传播的疾病。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隔离措施:

(一) 患者的隔离:同空气传播患者的隔离。

(二) 医务人员的防护

1. 近距离操作时,应戴帽、外科口罩,进行有可能产生喷溅的诊疗护理操作时,应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穿隔离衣;当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时戴手套。

2. 离开病室前按要求摘脱,并正确处理使用后物品,进行手卫生,防止病原体扩散。

3. 严格限制探视,必要时探视者戴外科口罩,保持与患者相隔距离1米以上。

三、接触传播

病原体通过手、媒介物直接或间接接触导致的传播。如:肠道感染、多重耐药菌感染、皮肤感染等接触传播的疾病。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隔离措施:

(一) 患者的隔离:

1. 应限制患者的活动围,减少探视。必要时探视者应穿隔离衣,离开前洗手。

2. 应减少转运,若需要转运时,应通知相应科室,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其他患者、医务人员和环境物体表面的污染。

3. 使用过的病号服和被服,应另外放置于黄色垃圾袋内,扎紧袋口,外贴“感染”字样,送洗衣房先浸泡消毒后清洗。

4. 加强病室通风,按传染病室管理,加强物体表面消毒和清洁工作,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

5. 产生的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均按感染性废物处置。

(二) 医务人员的防护

1. 接触隔离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时,应戴手套。在执行操作和进行护理活动的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分泌物和排泄物的飞溅时,应戴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罩。从事可能污染工作服的操作时,应穿隔离衣。

2. 离开隔离病室前,应摘除手套,洗手或手消毒。脱下隔离衣,按要求悬挂,每天更换清洗与消毒,或选用一次性使用隔离衣。

四、备注

(一) 当患者有多种传播途径的疾病时,应兼顾多种隔离措施。

(二) 急性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疾病的隔离措施按下发相关文件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