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和规范,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的传染病防治工作相关文件。
二、成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成员组成,对本单位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实施具体领导。
三、设一名领导负责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为疫情报告员,负责落实本机构传染病报告、培训、自查和疫情分析工作。
四、建立和健全本机构疫情报告和管理工作制度,制定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本机构职责:
(1)负责本机构的传染病信息报告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工作指导,实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和相关方案,建立健全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组织和制度。
(2)负责本机构的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预测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开展传染病信息报 告管理质量评价。
(3)动态监视本机构的传染病报告信息,对疫情变化态势进行分析,及时分析报告、调查核实异常情况或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情。
(4)负责对本辖区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维护,提供技术支持。
(5)负责对本机构的传染病信息分析相关数据备份,确保报告数据安全。
(6)开展对本机构的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考核和评估。
履行以上职责的同时,负责对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和其他责任报告单位报告传染病信息的审核;承担本辖区内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报告的传染病信息的网络直报,或指导本辖区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报告的传染病信息进行网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