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是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为职工、退休人员建立的医疗专用帐户,用于记载、储存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在退休之前不建立个人账户。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是哪些?
本市行政区域下列单位和人员应当参保职工医保:
(1)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含驻蚌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2)用人单位依法聘用、招用的港澳台居民,以及依法招用的外国人;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4)国家、省规定的其他应当参保的人员。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新业态劳动者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本市职工医保。
3.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是多少,参保单位和个人如何负担?
用人单位缴费费率按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的费率之和确定,由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比例共同承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不享受生育津贴的单位缴费费率为8.4%,其他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为8.8%,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4.个人帐户资金由哪几个部分组成?
(1)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利息;
(3)异地转入资金及其他依法纳入的资金。
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划入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以统账结合基金模式参保的在职人员:由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保费计入,计入标准为本人缴费基数的2%。
(二)以单建统筹基金模式参保的在职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状态为在职职工期间不设立个人账户;
(三)退休人员:退休职工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个人账户每月按70元定额划入。